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
(2021年4月29日最新修定,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)
① “将劳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”(第五条):“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为人民服务,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”(即“劳动教育”的法律保障)
② (第七条):“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。”(即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法律保障)
2. 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》
(2020年3月20日发布实施)
3. 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方案》
(2020年10月13日)
① “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,对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。”(即“劳动教育”的重要性)
② 劳动教育的总体思路是“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。贯穿大中小学各学段,贯穿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各方面。 与德育、智育、体育、美育相结合”(即“劳动教育”的全面性)
③ “劳动教育的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,有目的、有计划的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、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,让学生切实经历动手实践、出力流汗、接受锻炼、磨炼意志。”(即“劳动教育”的特点)
④ 在全国大中小学设立“劳动教育”必修课。中小学劳动教育每周不少于1小时。职业院校不少于16学时,大学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。中小学每学年设立“劳动周”。高等学校也可以安排“劳动月”。并均在课外集中安排。(即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必修课时,每学年总计约80课时,并主要在“劳动教育实践基地”上。)
⑤ 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制度。保证劳动教育的落实。将劳动教育实践过程和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。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评优、评先的重要参考和依据,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。作为学生毕业和就业的参考重要参考和依据。使劳动教育硬起来。(即劳动教育对学生的重要性)
⑥ 加强对劳动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质量评估。把督导结果作为被督导部门(即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相关部门)的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。(即劳动教育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性)
4. 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方案》
(2020年10月13日)
5. 教育部关于《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
(2020年7月7日发布实施)
6. 教育部、中央组织部等6部委关于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》
(2021年3月1日发布实施)
以上两个文件明确指出:“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。”已于2022年秋季开学起实施。并将学生劳动素养纳入综合素质评估体系。作为学生评优、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,作为高中学校和高等学校的毕业依据,作为学生升学、就业的重要参考和依据。
总之,对于以上5个文件的学习,重点掌握“劳动教育”是全国大中小学学生的必修课和必评课。明白“劳动教育”的重要性、长期性和稳定性。特别要知道,“劳动教育”课教学方式的特殊性,即学生的劳动教育课,不是传统的在教室上课,而主要是到“劳动教育实践基地”去真实体验各种劳动过程。这就需要建设大量的“劳动教育实践基地。”但由于目前全国中小学现有场地的局限性,根本无法在校内建设“劳动教育实践基地。”因此,国家倡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“劳动教育实践基地。”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行。国家在融资和土地政策上给予支持。因此,兴建“劳动教育基地”就成为目前一个优质的投资项目,但是,如果“劳动教育实践基地”不参加“标准化建设”,就有盲目投资的风险,就有被“政府购买服务”排除在外的风险。因为,“劳动教育”系列团体标准,就是对党中央、国务院、教育部关于全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大政方针和政策具体化、标准化、可操作化。是规范和引领劳动教育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前进的依据。